浙江富阳电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向“酒驾”“醉驾”说“不”
2024-03-15
“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居民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是否认定为‘道路’,应当以其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作为判断标准。”近日,国网杭州市富阳区供电公司变电运检中心党支部纪检委员何颋在“杜绝‘酒驾’‘醉驾’”安全警示教育课上详细介绍了新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据悉,今年以来,根据富阳供电公司纪委关于开展“杜绝‘酒驾’‘醉驾’”专项活动工作要求,变电运检中心党支部坚持以责任落实为重要抓手,以班组建设为基本单元,通过开展“酒驾忏悔录”纪录片观影、“驾驶零酒精”专题教育、“杜绝‘酒驾’‘醉驾’”警示学习等系列活动,筑牢职工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和行为防线。
“除了向职工个人宣贯以外,我们还向职工家属分发‘禁止酒驾’倡议书,充分发挥家庭助廉作用,以清正家风推动廉洁作风。”该党支部书记张伟峰说道。
下一步,该党支部将建立关于“严防‘酒驾’‘醉驾’”的“月学习、季考试、年总结”长效机制,深化职工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纪法意识,让“廉洁自律之光”洒至变电运检中心的角角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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