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富阳分局:优化执法服务 营造一流法制化营商环境
2023-10-27
为保障亚运期间企业不停工不停产,帮助重点企业充分释放产能、加快重点项目推进速度,进一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亚运红促产能”相关工作要求,生态环境富阳分局全面推行规范执法、柔性执法,彰显“力度”不失“温度”,实现良法善治。
2023年9月18日以来,富阳分局共开展协商减排、执法在线、高值点位、双随机等各类执法检查26轮次,共涉及重点企业88家,涉重点企业立案查处数零。
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加强行政行为码在执法监管过程中的推广应用,推动执法监管行为全流程在线运行、留痕可溯、监管预警。并按区“双拼办”要求,及时事先通报涉及重点企业(项目)的有关行政执法情况。
有效实施正面清单。制定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112 家企业进行公示和动态管理,对守法的正面清单企业开启“免打扰”模式,通过减少检查频次等方式向其实施正向激励,切实减少企业负担。
坚持精准监管执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接诉即办”等形式,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平台作用,通过无人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等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减少对守法企业的日常工作影响。第四季度双随机执法企业241家,其中涉及亚运红保产能快速协调服务机制重点企业30家。
坚决推行柔性执法。全面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等多部门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积极落实“轻微不罚、初次不罚、无错不罚”柔性执法制度;严格遵循《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遵守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023年以来实施不予处罚案件8个、撤销4个、中止3个。
强化执法服务并重。转变执法观念,变“事后查处”为“事先服务”,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在污染治理、技术改进等方面少走弯路。2023年度富阳区下达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任务47个,VOCs源头替代工作任务10个,VOCs深度治理任务2个,目前已全部完成;开展A、B级或引领性企业创建工作,指导企业47家。通过多行业多领域污染治理工作,帮助企业完善环保设施、改进处理技术,有效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助推企业良性发展。
接下来,为确保“亚运红促产能”的工作成效提升,富阳分局在完成上级工作部署,确保亚残运会环境质量保障的前提下,将进一步加强与区级执法部门、乡镇(街道)、企业及项目的沟通协调,结合双随机检查和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最大程度减少政府部门对重点企业(项目)的干扰,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