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发布《“才聚富春 乡创未来”青年入乡二十一条》 让青年在富春山居 田园画卷中安居乐业
2025-07-25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提出鼓励和引导青年入乡发展和就业创业。浙江省将“建设青年入乡实践站点1000个”作为2025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为了加快推进青年入乡发展,为高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提供更多乡村人才支撑,日前,富阳发布《富阳区“才聚富春 乡创未来”青年入乡二十一条》“以下简称《二十一条》”,全面推动青年人才在富春山居图的田园画卷中安居乐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青春动力。
《二十一条》梳理了大力推进青年人才就业创业、加快实施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鼓励企业主体引进青年人才、着力打造青年人才实践平台、支持青年人才入乡参与经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提供青年人才安居保障七方面政策,为青年入乡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天地和成长空间。
大力推进青年人才就业创业
主要包括应届生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其中,生活补贴针对毕业1年内来富企业(不含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在杭州市级应届生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可再享受区级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全日制本科生1万元/人。
就业补贴方面,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注册地址在富阳区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的,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自符合补贴条件月份起,累计不超过3年。
创业政策方面,包括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两方面。毕业5年内的全球高校毕业生或者在杭高校在校生,在富新创办企业的,经评审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最长5年的免费办公场地或3年内最高10万元的杭州市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已享受相关创业资助项目,年带动就业2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区级扶优资助;年带动就业5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区级扶优资助。
针对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创办经营实体且登记注册5年以内,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且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予以贴息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合同签订日的LPR+50BP。
加快实施青年人才培育计划
加大乡村人才培育力度,对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乡村工匠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评定为优秀“农创客”的按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奖励。
在富阳区F类以上人才和杭州市农业农村系统E类以上人才的自主认定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入乡青年人才。
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培养各类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产业技能大师、非遗传承人、乡村职业经理人等新型农业人才,鼓励农民学历提升和实训基地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按每人每天不高于210元对培训单位进行补助(含住宿的高研班除外)。支持农民学校办学,按照20万元/年标准给予区级办学经费补助。积极开展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对开展农民大学生培训单位给予区级补助。
发挥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团队制度优势,全方位抓实抓细抓好首席专家与青年入乡工作的融合,推动入乡青年参与专家团队农业项目、学习交流、外出培训等活动,全区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团队区级工作经费按年度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予以保障。
鼓励企业主体引进青年人才
作为引才主体,《二十一条》通过引才奖励、合作培养补贴等,鼓励企业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招才引才育才。
对企业新招引首次在富就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人才,且在富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引进数量(减去上年度离富人数)分段发放区级企业引才奖励,标准为:5名以下按按招引总数奖励1万元/人;5名及以上按招引总数奖励1.5万元/人;10名及以上按招引总数奖励2万元/人;每家企业当年度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育才,通过高校研究生院富阳分院合作培养全日制硕士的,给予区级培养补贴5万元/人。鼓励用人单位参加政府组团的赴省内外人才招聘活动,为统一报名参加的用人单位承担活动所需交通费、餐饮费、宣传费、展位费。
着力打造青年人才实践平台
鼓励建设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对通过区市省验收的试点,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分档给予3—8万元一次性奖励。
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骨干农(林)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数字农业工厂、未来农场,按照国家、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培育的提质强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适当补助。
支持青年人才入乡参与运营
支持入乡青年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利用闲置农房等开展乡村经营,出台闲置农房盘活奖补政策,对开展盘活的市场经营主体以及收储闲置农房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进行资金奖补,减轻租金和收储压力,同时对于优质项目进行额外奖补,鼓励开发优质项目。
支持入乡青年参与强村公司运营,设立强村公司健康发展专项资金,每年资金安排不超过500万元,主要用于强村公司人才奖补和村级创收激励等方面。优化“村庄经营创收奖”,稳定提升农村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建立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激励机制,对考核达标的试点单位每年给予人才补助。
鼓励入乡青年开展农产品电商销售,对销售产地初级农产品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年销售额的3%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年度累计销售额达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再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
政策积极培育农业领域领军型人才,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项目的,给予区级配套补助。以富阳区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项目的,给予企业区级引才奖励。
提供青年人才安居保障
为免除入乡青年的后顾之忧,《二十一条》特别梳理了青年租房、购房政策,为青年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其中,租房补贴的对象为在富阳区内无房且在全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每户每年1万元,可发放3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对富阳区企业引进的经杭州市认定的A—E类人才发放租房补贴,标准为2500元/月,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对符合条件的杭州市认定的A—F类人才、富阳区认定的区级F1—F4类人才(含党政高专、富春特支人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市或区人才部门认定的其他人才,可享受差别化租金优惠租赁人才专项租赁住房。
对毕业2年内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毕业学年的在校生来富参加求职面试、人才就业及创新创业赛事等活动,非富户籍且无房的,可免费入住青荷驿站,住宿时间不超过6晚。
对富阳区引进的,经杭州市认定的A、B、C、D类人才分别给予最高8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市级购房补贴。
此外,通过富阳区企业引进,经杭州市认定的B、C、D、E类人才,认定后购买富阳区首套住房的,可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的区级购房补贴。A—E类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上浮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