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省未来工厂 梯度培育项目开始征集
2025-07-08
日前,省经信厅组织开展2025年度未来工厂梯度培育项目征集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7月21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录“浙企智造在线”进行申请。
申报主体应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项目应在省内建设实施。企业生产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未发生安全、质量或环境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项目申报企业数字化水平需达到2.0及以上,未来工厂试点企业需达到3.0及以上。
省级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在建和建成项目均可申报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在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10月底前建成投产,建成项目原则上应为2023年以后完成建设,建成前五年内的软硬件总投资(包括企业设备购置、软件购置和其他技术咨询与服务费,不包含土建和厂房投资,下同)不低于2000万元,山区海岛县(含调出县)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500万元。
省级智能工厂培育项目——在建和建成项目均可申报智能工厂培育项目,在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10月底前建成投产,建成项目原则上应为2023年以后完成建设,建成前五年内的软硬件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山区海岛县(含调出县)项目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
未来工厂试点企业——采取试点征集和“揭榜挂帅”两种方式。试点征集应以正在实施的新建或扩建项目为主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10月底前建成投产,建成前五年内累计软硬件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山区海岛县(含调出县)项目不低于6000万元。
面向“历史经典+未来工厂”方向,采取“揭榜挂帅”方式,支持企业在保留核心工艺的基础上,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工艺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生产流程数字化、产品创新研发和品牌数字化营销等,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实现生产方式革新、产品品质跃升、品牌价值重塑。“揭榜挂帅”项目建成前五年内累计软硬件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单列通道、单独评审,其他申报要求与试点征集相同。
不明事项可联系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未来产业科),电话:8952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