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聚焦富阳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保障 共享教育公平 实现“双向奔赴”

    2025-06-25

    6月23日,《人民日报》18版《让人与城的“双向奔赴”更美好》一文,关注富阳增加财政投入,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保障。

    多年来,富阳坚持教育公平理念,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与本地学生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在入学政策上,积极落实“新生入读公办”“外地转入公办”政策,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在财政保障上,严格践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方针,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

    《人民日报》的报道中,聚焦了富阳区富春三桥小学五(2)班学生家长谢女士为自己两个孩子在富阳办理入学的经历。2014年,谢女士和丈夫从湖南怀化来到富阳工作。不久后,他们把两个孩子也接到富阳自己照顾。

    谢女士一家租住在富春街道春华村,到了大女儿上小学的年龄,她就提前了解富阳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我们都在富阳办了居住证,还缴了社保,给孩子申请入学很方便。”谢女士回忆说。就这样,她的两个孩子相继在富春三桥小学入学,学校离家也很近,路程不到5公里。

    在富阳,谢女士的两个孩子还都享受到困难学生资助。比如在三桥小学,谢女士的小儿子享受了每学期880元营养餐补助和312.5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富春三桥小学副校长黄晓敏介绍,学校所有学生均享受区财政统一拨付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每学年930元。

    此外,区教育局与富春街道还为乘坐校车的学生提供每学期100元的交通补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能享受。

    早在2022年,浙江省财政厅就出台了《浙江省助力“浙里优学”义务教育领域“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办法》。据了解,目前,富阳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两免一补”资金这两笔教育经费实现了“钱随人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能享受困难学生资助、车贴等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