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企业家热议《民营经济促进法》
2025-05-07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令富阳广大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并引发热烈反响。
孙锋峰(区工商联主席、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要求固定下来,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和立法史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作为汽车轮毂制造企业的负责人,我深刻感受到这部法律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对企业的长远规划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首先,法律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定地位,消除了民营企业家的顾虑,提振发展信心。特别是针对制造业企业在融资、创新、市场准入等方面提出的支持政策,为我们的技术研发和智能化改造提供制度保障。例如,法律中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直接增强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决心。更重要的是,法律传递了鲜明的导向——民营企业既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更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我们将在依法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加快绿色工厂建设,推动供应链低碳转型,以实际行动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
刘金贤(区总商会副会长、浙江金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内容,就像一把把钥匙,为民营企业打开新的发展大门。在过往的发展中,我们民营企业时常面临市场准入限制、融资困难等问题,缺乏一个稳定、公平的竞争环境。而这部法律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将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确定下来,从国家层面保障了我们的权益,让我们看到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重视与支持。
“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这一基本原则,是对民营企业最大的尊重。它打破了长期困扰民营企业的隐性壁垒和地方保护,让我们能够在更加公平的环境中参与市场竞争。以前,为争取一个项目,我们往往要花费大量精力去应对各种不合理的要求,而现在,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将能够凭借自身的实力和创新能力,与所有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保驾护航下,我们民营经济迎来更好的发展时代。金鑫集团将以此为契机,抓住历史机遇,努力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
孙军文(区工商联副主席、浙江同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这部法律的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了曙光。它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 写入其中,从根本上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给我们吃下 “定心丸”。实行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让我们能与各类经济组织公平竞争,获得更多市场机会,技术与产品也能在更广阔市场施展拳脚。在投资融资与科技创新支持方面,法律强调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与工程,鼓励在新兴产业投资,有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同兴股份扎根智算基础设施与大气监测领域,以自主创新为驱动,取得诸多成果。我们构建全栈式算力平台,深度参与前沿科研项目,自主研发的传感器经多年迭代获得权威认证,还首创环保大模型并成功推广。相信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民营经济将迎来更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同兴股份也将乘势而上,在智算与环保领域持续发力,为国家科研创新与环境保护事业贡献更大力量。
孙臻(区工商联副主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其中的法律,对我们广大的民营企业来说,是期盼已久、众望所归的一部法律,更是中央给民营企业实打实的法治福利。
2025年是富春江集团“四十而励、逐梦百年”的重要里程碑。集团40年的发展,离不开富阳各级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我们坚持深耕实业,今年一季度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稳增长,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局面。未来,我们将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创新管理和市场拓展上,闯荡全球市场,实现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期待《民营经济促进法》不折不扣地落地实施,让企业家敢闯敢干,让就业者安心奋斗,让每一个努力奋斗的民营企业都可以跑得更稳更远。
俞飞英(区工商联副主席、浙江珍琦护理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最令我们振奋的是其对公平竞争环境的系统性构建。法律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并强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不得限制或排斥民营经济组织,这让我们看到打破隐性壁垒的希望。如今法律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这为企业规范经营提供了清晰指引。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政企关系的规范让我们倍感温暖。法律规定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合理问题。法律还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强调政府要履约践诺。特别是规范异地执法的规定,对我们这样业务遍布全国的企业尤为重要。
作为民营企业家,我们深知权利与义务对等。《民营经济促进法》在赋予我们发展权利的同时,也明确了民营经济组织应当“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这与我们企业的价值观高度契合。未来,我们将继续依法经营,在推动科技创新、保障劳动者权益、保护环境等方面主动担当。
叶志群(区工商联副主席、浙江华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此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将更全面地保护我们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更快更好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作为民营企业之一,创办三十年来,一路走来的艰辛也许只有企业主自身才能真正体会到。
本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内容,从市场公平竞争、投融资支持、科技创新、权益保护,政策鼓励等方面都作出专项法治保障。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现代化的生力军,我们作为生力军队伍中的一员,首先要加快、深入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内容,做到懂法、守法,借助法的力量来守护自身发展,更要抓住大好机遇,拥抱创新、做好产品,履行好我们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