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开展森林防火检查
2025-04-01
临近清明节,野外用火和祭扫烧纸活动变多,加之春季天气较干燥,森林火灾风险增加。连日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森防指办赴相关乡镇(街道)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全力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检查组先后对相关乡镇(街道)的墓区火源管控、宣传氛围、防火设施和扑火队伍进行检查,并指导乡镇(街道)查漏补缺。据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我区创新采用“无人机巡查+地面护林员”立体防控模式,对重点林区实施全天候监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清明前后我区天气以晴好天气为主,林区林木较为干燥易燃。祭扫烧香烧纸、林区吸烟、烧秸秆、烧荒烧草等违规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年来,多地发生因吸烟引燃枯草、烧草木灰、上坟烧香烧纸、焚烧秸秆等引发的森林火情,后经扑火队员扑救,才有效控制扑灭火情,肇事者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严惩。
据区农业农村局介绍,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依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 2 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 10 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为确保清明假期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区农业农村局向市民朋友倡议:请广大市民朋友,上坟祭祖、进入林区时禁止烧香烧纸、燃放爆竹、烧草烧灰、吸烟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防止引发森林火灾,给他人和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0、18969972065、0571-63321201(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