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下没有免费的小狗” 区消保委成功处理线上宠物领养消费纠纷

    2025-07-25

    “免费领养小金毛”“给小猫一个家”……如今,很多线上平台都会有类似的帖子,用萌宠的照片和“领养代替购买”作为幌子,吸引爱宠人士。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背后,是商家的另一种套路。近日,富阳消费者李女士(化姓)就遇到了“宠物领养”套路。

    李女士在浏览“小红书”APP时,被一篇“免费领养金毛犬”的宣传内容吸引。“点进去之后,每一个待领养的宠物都配有照片和简介,看起来很靠谱。”李女士告诉记者,等她选定宠物后,商家却告知领养是免费的,但需要通过支付宝绑定的小程序办理分期,每月支付415元用于购买宠物用品及狗粮,分24期完成支付,共计花费9964元。“商家对此的说辞是避免有人弃养,通过这种方式来筛选主人。”李女士说,“我想着这些用品本来也是需要购买的,相比自己购买而言,可能还更划算一些。”

    李女士支付首笔款项后发现,商家提供的宠物用品、狗粮均无品牌标识,在淘宝、京东等主流购物平台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且宠物至今未交付至其手中。此外,商家未提供任何疫苗接种证书、健康体检报告等证明材料,仅口头承诺宠物已完成首针疫苗注射,同时催促李女士立即签署合约并按手印。于是,李女士向区消保委投诉,要求解除分期协议。

    消保委受理投诉后,立即联系涉事线上宠物店核实情况。面对商家推诿拖延的态度,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告知商家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通过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法定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经持续协调,商家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解除领养协议,终止分期支付,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线上宠物消费领域存在的三大突出问题:一是利用“免费领养”噱头诱导消费者签订变相付费协议,以分期消费模糊真实价格,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二是商品来源不明、服务质量无保障,且未提供必要健康证明,严重损害消费者选择权;三是通过格式条款单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法定解约权利,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线上宠物领养或交易时,务必警惕“低价”“免费”等营销话术,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拒绝签署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合同;要求商家提供宠物健康证明、商品质检报告等材料,并留存聊天记录、宣传页面等证据。同时呼吁商家诚信经营,规范合同条款设置,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宠物消费市场的健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