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引车辆自燃 高温天气需警惕“移动炸弹”
2025-05-16
5月14日15时许,富阳交警银湖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高桥幼儿园附近停车位内有一辆车冒出黑烟,疑似自燃。
接到报警后,银湖中队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小车正不断冒出黑烟,并伴随着零星的火花,车上还放有棉被、纸张等大量易燃物品,情况十分危急。为了防止火势蔓延,交警立即疏散了周围的群众和车辆,控制了现场。
与此同时,消防部门也抵达现场,立即展开灭火行动。由于联系不到车主,消防员使用逃生锤打碎了车窗,迅速扑灭了明火。
经初步调查,当日气温较高,小轿车长时间停在室外且未使用遮阳设施,车内温度很高。起火的源头是置于中控扶手箱上的充电宝。经检查,车辆仪表盘、线束及部分内饰已被烧毁,预估损失超万元。
交警提醒
夏季车内高温环境易触发多种安全隐患,以下物品请勿放置于车内:
1.充电宝与锂电池。高温下电池易鼓包、短路,劣质或改装电芯风险更高;
2.打火机与罐装喷雾。液态丁烷和压缩气体在60℃以上可能爆炸;
3.老花镜与瓶装水。凸透镜效应可聚焦阳光引燃内饰;
4.香水与酒精类物品。密闭容器受热后易膨胀,挥发气体遇明火易燃。
此外,车辆长期停放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建议停入地下车库或使用遮阳挡。定期检查车辆电路、油路,及时更换老化部件,可有效降低自燃风险。
安全指南
1. 下车时带走充电宝、手机等电子产品,避免高温暴晒;
2. 车内配备车载灭火器,确保有效期内且压力正常;
3. 避免在中控、仪表盘等高温区域放置防滑垫、装饰摆件等易燃物。
应急处置
1.发现车内冒烟或焦糊味时,立即停车熄火,切断电源并撤离人员;
2.火势可控时使用灭火器扑救,若无法控制应迅速远离车辆并拨打119;
3.切勿尝试自行拆解或用水直接泼洒正在燃烧的充电宝,以防爆炸飞溅。